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交通事故 >

汽车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用户需要担责吗?

www.fjutyk.com 2025-03-19 交通事故

案情介绍

一天,小姚找到了好友小陈,想向小陈借用其私家车。小陈非常爽快地叮嘱了几句,就把车借给了小姚。小姚自觉得熟知路况,驾驶机动车辆时疏忽大意,不小心撞到正在路边遛弯的杨先生,致其受伤。

交警认定这起交通事故是机动车辆一方的责任。小姚应当对杨先生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那借给其车的用户小陈是不是也要承担肯定的赔偿责任呢?

律师点评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因出租、借用等情形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与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是该机动车辆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辆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这一块事故中,机动车辆的用法人小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小陈作为机动车辆所有人没有过错,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日常,大家难免遇见朋友借车的状况,那样借车给其他人时也应该注意,假如了解机动车辆存在缺点,借车人没驾驶资格或者存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辆的疾病等,依法不可以驾驶机动车辆的,则不可以出借,不然也会面临担责的状况。

法律法规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出租、借用等情形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与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是该机动车辆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辆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